作为给一款商品代言、宣传、公关的艺人,同时也是这个公关营销策划链条上的一员,该不该为代言的商品出现的质量问题,以及为此遭到消费者维权的危机公关担责出力?
这就陷入一个罗生门:我因为吃了不新鲜的草莓而腹泻,那么我应该找卖草莓的人问不是,还是找洗草莓的人呢?
相信大家都知道答案。是的,艺人为有问题的商品代言和广告流量置换,的确负有一定责任,但品牌不能因为代言人自身流量带动消费者注意力彻底甩锅。
那么作为代言人的艺人又要如何面对自己那部分责任?请随我一览。
艺人应当负责,为危机公关支招
名创优品也好,老坛酸菜面也好,还是曾经大火的霸王洗发水,都是被问题商品给予营销公关以重击,导致声誉大受损失的品牌代表。曾经为之代言的明星艺人,在事发后大多也有所表态,这是非常正常而且正确的。
毕竟作为庞大的品牌公关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,艺人肩负着品牌声誉扩散和产品质量认证推广工作,同时也是以自身流量置换广告流量,确保潜在消费者会因为艺人自身流量而变现;因此,在问题商品被市场监管力量发现后,作为这个重要环节之代表,艺人需要站出来坦言为之负责,当然,是为了危机公关如何开展而助力。
在品牌遭遇危机时,危机公关这张牌一定要打好,更要兼顾公众感受、消费者认可和社会舆论的理解支持,因此需要有足够声量和流量影响、带动受众注意力的流量主出面支援,而先前为该品牌做过代言、进行过商品宣传公关的艺人正好可以再次发挥其作用。
当然,艺人由于广告不实宣传的连带效应也要背负一定责任,在品牌危机公关中可以趁机打洗白牌,向受损失的消费者给予诚挚问候,并讲述自己与品牌的故事,以不知情为自我危机公关的要素,比如说当年因霸王洗发水纠纷的成龙,在了解相关广告背后的阴谋后,仍向消费者致歉,就此保护自我形象;台湾艺人陶晶莹在代言的美容胶囊成分问题曝光后宣布致歉并担责,也是积极地为自我形象进行危机公关。
在艺人借品牌出现问题以致歉,为自己进行危机公关之时,也是品牌方趁机借助艺人弥补社会好感度的机会,先前正常宣传时是广告流量置换和变现,危机公关时则对品牌反哺。在名创优品这次,以及先前同样是产品致癌物含量超标的问题中,尽管品牌方已积极策划危机公关以挽回消费者认可度,但作为代言人的艺人仍需出面表态,这也将是进一步建立他的社会公众形象、打开实际消费者认可的市场的关键。
最终责任在品牌,社会责任要两清
但是,在我看来,品牌作为问题商品的生产方和营销方,需要担负大部分责任,或言之社会责任,必须要在危机公关的环节中与艺人两清。
作为直接面向消费者市场,为消费者推广使用自家商品、了解自家品牌价值的契机的直接构建者,品牌方始终是问题商品的直接社会责任承载者,这一点在消费者维权和危机公关运作中,不能转移,也不能推卸责任。
但要为了代言商品时必须对该产品乃至广告质量、宣传模式和推广方式完全知情甚至了解其夸大事实的细节,这就难为了代言的艺人。作为公关宣传的必然环节,艺人有义务知情代言商品的实际质量与该品牌的声誉。当问题发生时,除艺人需要为自身公关和声誉进行责任担当和处理外,不应恨屋及乌,导致品牌方趁机从中撇清关系,让部分代言人成为全面挡箭牌。
作为品牌声誉、信任度确立的关键部分,企业社会责任是必须要遵守和不断完善的,正如品牌公关部一直需要完善的工作,也是在消费者、受众与品牌之间建立桥梁的根本。将最终责任推给为之代言及策划公关宣传的一方,这样的品牌注定无法长久。
所幸,从名创优品的正面反应来看,这一点已经不必继续考虑。
在公关行业中,真正应该被追责的应该是品牌方,这一点务必要清楚,作为直接影响消费者市场的所在,不应有任何推诿的可能性。诚然艺人作为代言人也有附加责任,但只是危机公关的一部分,不能担负危机公关的全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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